8月17日下午,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工作组一行六人在市文明办张玉民主任的带领下,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就中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向验收组进行了汇报。随后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群众测评的办法,对中院办公楼、审判庭、图书室、荣誉室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查看了文明档案、宣传橱窗、板报、标语等。
验收组认为,濮阳中院创建工作部署周密,落实有力,资料丰富,内容新颖,干警精神面貌良好,工作服务环境整洁优美,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不断丰富,不论是在自身建设还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验收组希望中院再接再砺,继续对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做好自查完善,确保精神文明创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进一步掀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