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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对濮阳中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验收

  发布时间:2010-08-18 10:53:54



听取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做工作汇报


濮阳市文明办主任张玉民听取汇报并讲话


查看荣誉室


检查创建档案资料


组织干警测评

    8月17日下午,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工作组一行六人在市文明办张玉民主任的带领下,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就中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向验收组进行了汇报。随后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群众测评的办法,对中院办公楼、审判庭、图书室、荣誉室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查看了文明档案、宣传橱窗、板报、标语等。

    验收组认为,濮阳中院创建工作部署周密,落实有力,资料丰富,内容新颖,干警精神面貌良好,工作服务环境整洁优美,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不断丰富,不论是在自身建设还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验收组希望中院再接再砺,继续对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做好自查完善,确保精神文明创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进一步掀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高潮。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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