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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20 09:58:19


    8月17日下午,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组一行6人在濮阳市文明办张玉民主任的带领下,对濮阳中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围绕创建组织领导、审判业务开展、干警素质提高、创建氛围营造、硬件环境改善、公益活动参与等方面,就濮阳中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验收组进行了汇报。随后检查组分组对创建资料室、图书阅览室、荣誉室、活动室、健身房以及办公楼、审判庭、家属院、停车场、宣传橱窗等场所进行了实地查看,深入细致地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所获荣誉是否文牌一致、楼院环境是否整洁、绿化面积是否达标、文体器材是否配备、创建氛围是否浓厚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检查了3名干警的办公室,充分了解干警的精神状态、文明礼貌、物品摆放等文明素养状况,并召集50名干警对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全方位、多角度检查了解濮阳中院精神文明创建开展情况和干警的文明素质。经过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群众测评、对话交流等步骤,检查组对濮阳中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濮阳中院党组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部署周密、落实有力,广大干警团结心齐、参与积极、素质过硬,创建工作做到了审判业务成绩显著、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创建资料齐全规范、庭院环境整洁优美、文体设施运转正常、创建氛围浓厚热烈、干警礼貌素质良好。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讲评,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希望濮阳中院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赵院长在最后讲话中表示:濮阳中院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用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审判业务的开展和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用全院干警的辛勤工作更好地服务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充分展现人民法院文明、和谐、廉政、高效的良好环境和法院干警品行高尚、行为文明、公正廉洁、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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