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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好“枫”景】“三抓三强化”打造乡村治理“枫”景线

  发布时间:2023-12-07 08:18:35


“我们两家以后一定会好好相处,不再闹矛盾了。”近日,在范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调解室,一起历时3个月的土地纠纷,经过村委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无果后,最终在法官于情、于理、于法的悉心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9月份,高码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同村村民因土地纠纷发生冲突打架致伤的案件,该案件经村委会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由于矛盾尖锐,该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将案件信息反馈给张庄人民法庭。该庭及时跟进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下,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张庄人民法庭作为范县人民法院最早的派出法庭之一,历时沿革久远,群众基础深厚。该庭自今年9月1日重新启用后,树牢“服务中心大局第一责任,群众满意第一标准”的司法理念,坚持“三抓三强化”(抓党建引领、抓前端治理、抓案件质效,强化诉中调解、强化自动履行、强化判后答疑)的工作思路,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为打造新时代诉源治理和弘扬新时代家风建设提供了“范县样板”。

抓党建引领,筑牢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思想根基。该庭把党建引领作为统领审判事业、统领法庭工作的头等大事,将党建工作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同时,依托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深入开展送法进网格、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并在法庭院外设立“红色信箱”,及时收集群众来信,认真办好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筑牢法庭干警的政治忠诚,增强宗旨意识。

抓前端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解纷“桥头堡”作用。该庭在审判实践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全力构建“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全覆盖诉源治理新模式。一是走出去,“法庭+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该庭与辖区3个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法官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并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尖锐程度,提供精准指导,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二是请进来,“代表委员调解工作室”汇聚新动能。结合辖区木业园区的产业特点,设立“代表委员调解工作室”,邀请具有专业技术、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驻法庭,对到庭咨询劳务、买卖合同等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专业帮助和协调对接。截至目前,该庭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调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成功化解了赵某等12人与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该公司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当场支付拖欠的工资6万余元。三是沉下去,社区法律服务站服务“零距离”。该庭在滩区迁建的3个社区均设立社区法律服务站,构建“法官+网格员”矛盾纠纷闭环化解工作机制。法庭工作人员每周固定一天在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值班,为社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全力服务“无讼社区”建设。

抓审判质效,把“一次性解决”理念贯穿案件始终。该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强化诉中调解。制订诉中调解流程图,对受理的诉讼案件实行全流程诉中调解。截至目前,该庭调解率47.8%,撤诉率28.3%,76%以上的案件均能实现一次性化解。二是强化自动履行。坚持把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作为案件的核心指标,全链条强化自动履行,调解案件能当庭履行的坚决当庭履行;对判决案件涉履行内容的,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截至目前,该庭已结案的46件生效案件,仅1件进入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达98%。三是强化判后答疑。在案件作出裁判送达当事人后,法官主动制作答疑笔录,详细记载当事人的提问、法官的回答、劝解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建议等内容,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变成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努力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服判息诉。9月份,该庭受理原告于某某与被告常某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在纠纷发生前关系一直很融洽,后在聚餐烧烤时,因被告操作不当致使原告大面积烧伤。事件发生后,被告等人前期也积极配合原告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用,但因后续治疗等问题双方产生争执,原告诉至该庭。法官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坚持在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被告支付原告各项损失3万元并即时履行,案件得到了一次性解决。

责任编辑:娄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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