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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发布时间:2023-12-07 08:33:46


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12月5日下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濮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法治宣传。该校法治副校长、濮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浩作为主讲人,以“拒绝校园欺凌,以法守护成长”为题,为该校100余名有听力障碍的学生上了一节特别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课。

课堂上,主讲人杨浩充分运用PPT、图片、视频等方式,生动地向同学们解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种类和特点,分析了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存在的普遍特征,以及校园欺凌可能会涉及的犯罪行为,通过真实案例让同学们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他放慢授课速度与手语老师配合,让学生们充分理解授课内容,并叮嘱同学们要掌握遇到校园欺凌时自我保护的方法,勇敢的向校园欺凌说“不”。

本次专题法治课的开展,增强了同学们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意识,教会了他们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为呵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和构建平安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濮阳中院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18名法官、法官助理作为兼职法治副校长,走进我市16所中小学校,为2万余名中小学师生进行普法。通过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特色普法活动,筑牢了校园法治安全防护屏障,提升了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娄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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