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广播电视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濮阳法院好“枫”景系列访谈》栏目,系统呈现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成果。
对话访谈实录
主持人
今天呢,走进我们直播间的是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庭长黄永林,为大家介绍孙口法庭:服务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主持人
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孙口法庭的基本情况。
黄永林
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孙口法庭的基本情况。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位于台前县孙口镇凤台大道东段路北,西邻342国道,南邻254省道,辖孙口镇和产业集聚区,辖区人口约7.1万人,交通十分便利。孙口法庭距离孙口镇人民政府1.5公里,距离院机关2.5公里,法庭占地2亩,建筑面积约450㎡。现有一个审判团队,一个执行团队,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4名,法警1名。自2023年5月份法庭改革以来,孙口法庭负责审理孙口镇、产业集聚区的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劳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和县域内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17年至2023年5月份,孙口法庭属于家事审判专业法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2017年至2023年,法庭每年平均审结家事和各类民事案件650余件,结案率每年保持在98%以上,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5.8天,一审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2%,调撤率为41.3%。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初显,在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方面进行全面服务。
主持人
孙口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庭,在服务辖区群众和辖区企业,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进行法治宣传等方面,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黄永林
孙口法庭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对法庭进行立、审、执一体化运行。设立了诉讼服务窗口,当事人到法庭就可以立案。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对不属于台前法院管辖的案件,帮助当事人把案件在网上提交到其他法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我们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例如到法庭对面的孙口镇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到辖区的电商产业园为民营企业家举办法治讲座,讲解买卖合同有关法律知识,帮助民营企业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助推企业良性循环发展。到孙口镇政府、社区服务站宣讲《民法典》,让更多的人了解、知晓《民法典》基本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旁听案件审理,进行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主持人
黄庭长,孙口法庭在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涉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这方面你们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黄永林
现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开展交易交往,无时无刻都离不开法律指引与保障。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我们法院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孙口法庭所辖的产业集聚区内企业众多,尤其是羽绒产业和汽车配件产业较为发达,羽绒产品和汽车配件销往全国各地,在全国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场。在商业活动中,各类纠纷时有发生,受这几年疫情的影响,不少企业都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们发挥法庭的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走访辖区企业,开展法治课讲座,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是台前县人民法院近几年来的重点工作,对该类案件实行“绿标签”标识管理,“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有机协调统一,齐抓共管,服务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主持人
针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什么样的典型的一些案例介绍给大家吗?
黄永林
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案例,主要是买卖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孙口法庭共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80余件,这方面的典型案例较多。例如,2023年5月16日,孙口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主持人
黄庭长,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案情可以吗?
黄永林
好的。这个案件的原告是我们台前县一家包装公司,长期给被告河南某公司供应包装袋等货物,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60余万元,双方经协商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每月还款不低于5万元。因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台前县某包装公司将被告河南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拖欠的货款。
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分析案情,这是一起涉及企业营商环境的案件,关系到企业的存续和发展,化解好双方的矛盾纠纷对双方企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会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办案法官及时向被告电子送达了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在开庭前和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联系,寻求双方共同的利益点,促进双方进行和解。经过办案法官的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一起涉及营商环境的企业间纠纷案件一周内得到圆满化解,案结事了。
主持人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有哪些典型案例呢?
黄永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到企业的重大利益,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2021年6月份,南京某公司与芜湖某公司、江苏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约定:截止2021年6月29日,已完工程量为1219.9万元,芜湖某公司已经支付822.6万元,剩余工程款410.5万元和质保金由芜湖某公司支付给江苏某公司。另约定分包合同项下未完成的工程由江苏某公司接手,江苏某公司并承继原分包合同中南京某公司的权利义务。此后,江苏某公司接手工程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工程款支付方式争议,芜湖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自2022年1月开始,江苏某公司便不断向芜湖某公司索要工程款,后迫于农民工工资的压力,芜湖某公司陆陆续续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所涉工程款没有结算支付。为此,江苏某公司作为原告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芜湖某公司支付工程款132余万元。
原告江苏某公司与被告芜湖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原告负责承建被告某建设工程项目的部分施工项目。后施工过程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因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原、被告双方对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并声称要对工程施工量进行司法鉴定。
主持人
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如何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矛盾,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呢?
黄永林
在审理案件时,我们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涉案金额较大,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承办法官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本着减少企业诉累,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矛盾,助力企业纾困的目的来化解矛盾。主审法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联系原被告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的争议焦点。由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对涉案项目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存在严重分歧,双方没有就涉案工程进行最终结算。本着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原则,主审法官又分别与双方代理律师多次沟通交流,在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情况下,决定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来法院进行当面调解。最终,经双方代理律师与当事企业负责人多次电话沟通协调和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分3次支付原告100万元。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主持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直是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
黄永林
是的。这类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一个比较复杂的案件,孙口法庭在审理涉企案件时,注重贯穿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的工作方法,坚持调解优先,始终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目标,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这个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孙口法庭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的又一具体实践,通过不断创新案件审理的方式方法,让当事人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主持人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对法治的需求在不断变化,“枫桥经验”也在与时俱进。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在服务辖区群众、服务辖区企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证明,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方式,当法治成为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和行为方式时,可以有效化解很多矛盾和问题。
主持人
听众朋友、观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黄庭长接受我们的访谈。本期策划李娟、李洁,摄影李昊、主持赵桐感谢大家的收听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