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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好“枫”景】能动司法绘就营商环境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1-22 08:34:11


“河南某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每月按时给付货款了吗?以后有什么问题,您随时跟我联系,法庭来给您解决……”“那可真是麻烦咱们法庭了……”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庭长黄永林在工作之余回访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5月,原告台前县某包装公司长期给被告河南某公司供应包装袋等货物,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60余万元,经双方协商签署还款协议,约定每月还款不低于5万元。因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将被告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要求偿还拖欠的货款。孙口法庭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分析案情:这是一起涉及企业营商环境的案件,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对双方企业会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于是,办案法官及时向被告电子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在开庭前与原告、被告双方进行电话沟通联系,寻求双方共同的利益点,促进双方进行和解。经办案法官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一起涉及营商环境的企业买卖合同纠纷在1周内得到圆满化解。这是该庭把能动司法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2023年审结180余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的1个案例。

孙口法庭负责审理孙口镇、产业集聚区的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劳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和县域内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近年来,该庭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区域软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强化全链条、全方位护企安商举措,绘就了营商环境的一片好“枫”景。

孙口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窗口,当事人到法庭就可以立案。对不属于台前县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帮助当事人把案件在网上提交到其他法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该庭所辖的产业集聚区企业众多,羽绒产业和汽车配件产业较为发达,羽绒产品和汽车配件销往全国各地,在全国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场。在商业活动中,各类纠纷时有发生,该庭对企业买卖合同纠纷实行“绿标签”标识管理,对立、审、执一体化运行。该庭法官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走访辖区企业,举办法治讲座,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2021年6月份,南京某公司与芜湖某公司、江苏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该协议约定:截至2021年6月29日,已完工程量1219.9万元,芜湖某公司已经支付822.6万元,剩余工程款410.5万元和质保金由芜湖某公司支付给江苏某公司。另约定分包合同项下未完成的工程由江苏某公司接手,江苏某公司承继原分包合同中南京某公司的权利义务。此后,江苏某公司接手工程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方式引发争议,芜湖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自2022年1月开始,江苏某公司便不断向芜湖某公司索要工程款,后迫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压力,芜湖某公司开始陆续支付农民工工资,但对所涉工程款没有进行结算支付。为此,江苏某公司作为原告诉至该庭,要求被告芜湖某公司支付工程款132万余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涉案金额较大,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行,承办法官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联系原告、被告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的争议焦点。由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对涉案项目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存在严重分歧,双方没有就涉案工程进行最终结算。本着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原则,承办法官又分别与双方代理律师多次沟通交流,在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情况下,决定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当面调解。最终,经双方代理律师与当事企业负责人多次电话沟通协调和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分3次支付给原告100万元。最终,案件通过调解成功结案。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循利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沃土,而司法则是这片土壤的“灌溉器”。孙口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职能作用,为县域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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