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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市级园林单位出炉,濮阳中院光荣上榜

  发布时间:2024-01-24 08:20:23


近日,根据《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命名的通知》按照有关考核程序,决定命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市级园林单位”。

濮阳中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创建园林单位作为法院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紧抓绿化美化工作,科学规划、精心管理,着力打造具有法院元素的优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院内形成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环境幽雅、布局合理、舒适宜人的办公环境。

下一步,濮阳中院将把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提高绿化成果,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单位的绿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建设现代化人民法院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娄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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