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完善法官判后答疑机制,不断开拓思路,推陈出新,细化便民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行使释明权,提高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避免不必要的上诉、申诉和信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创新司法便民措施上:一是推出便民服务电话,做到通信畅通,有诉必理。把全体干警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张贴在便民服务大厅,要求24小时不得关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做到来人来访有接待,避免当事人“空跑”现象,提高工作效率,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监督。
二是继续公开全天录音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做到全方位监督。为有效监督全院干警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等反腐倡廉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公开24小时录音电话和电子邮箱,开辟网络监督平台,做到管理具体到人,监督涵盖个案,确保审理案件“公开、公平、廉洁、高效”。
三是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强化首问责任意识。即接待群众询问时,第一个被询问的法院工作人员,要负责引导和释法,区别情况认真对待,不得推诿,自己处理不了的,及时按照职责范围向主管人员引导,首引人员和具体承办人对询问人负责到底。
四是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不断完善“大立案”格局,在立案庭实行接待、立案、排期、送达“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只需将起诉状交到立案庭,就可办理完毕案件受理的全部手续。推行当日立案、当日送达等便民措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达情、一杯热茶暖心、一站服务便民的“五个一”亲民爱民措施,将“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体现在一项项便民服务之中。
五是加强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建设。选调素质较高的干警从事立案、接访、导诉工作,制定导诉员工作规定,规范导诉服务工作流程;规范窗口文明用语,打造审前、判后两个服务平台。
六是继续实行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制。从周一至周五党组成员在便民服务大厅轮流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音,减少上访人的心理对抗情绪,积极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感。
在完善法官判后答疑机制上:一是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做好答疑笔录。在案件判决后,承办该案件的法官都要询问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有无疑问,认真做好判后答疑笔录,逐案进行登记。如当事人确实有疑问,则在认真听取其提出疑问的同时,承办法官在当日内对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和裁决的理由与法院依据等进行全面解释和说明,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促使其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二是邀请社会各界依法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对于当事人情绪有对立,倾向易矛盾易激化的可能案件,主动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等协助做好对当事人的答疑和解释工作,努力打消他们的思想疑虑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三是拓展信访服务理念,杜绝信访苗头和隐患。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在上诉期内理解不了的,则由专门信访接待人员和承办法官共同与当事人约定时间,向其进行答疑,如当事人仍有疑问,则向其告知解决疑问的法律途径,引导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的适用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了发生上访、缠诉等现象。四是法官判后答疑机制实行层级责任制。首次要求案件承办人是判后答疑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判后答疑工作;其次对当事人拒绝接受或者对答复不满意或有争议的由该承办法官业务庭庭长进行答疑;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和庭室长的答疑都不满意的,则有主管副院长进行法律答疑。
清丰法院实行法官判后答疑机制机制以来,无一例上访缠访事件发生,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