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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共赴春约 ——濮阳中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3 08:18:09


植树节到来之际,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义务植树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组织40余名干警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干警文明意识。

植树现场,法院干警热情高涨,一片繁忙。大家几人一组,配合默契,挥锹培土、扶植苗木,干劲十足,展现了法院干警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风貌。经过两个小时的合力栽种,一排排新树苗迎风挺立,为初春大地增添了勃勃生机。

“植”此青绿,不负春光。本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美化了生态环境,还提升了干警们的环保意识。下一步,濮阳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当好“植绿、爱绿、护绿”的宣传员,引领更多群众加入生态保护行列,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濮阳贡献司法力量。

濮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金晓华,市纪委监委派驻濮阳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濮阳中院党组成员王春海参加了植树活动。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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