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充分发挥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积小安为大安,集众安为平安,从构建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高度深入思考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涉诉信访处理、参与综合治理。
1、立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机制每月自下而上对重点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敏感案件、可能发生进京上访的当事人进行认真排查,登记造册,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通过说服教育解决的,要坚持紧盯死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真正融入基层工作。“包村联校”法官将联系电话制成联系卡片发放给群众,确保群众有困难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法官的帮助。保证驻点工作时间,要求每名“包村联校”法官每周进村入校不少于两次。
3、认真做好基层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认真记录矛盾排查日志。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分流和消化处理。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和矛盾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包村联校”法官入村进校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法官个人档案。分包村和学校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