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清明,一岁一追思。4月2日,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干警追思怀远、缅怀先烈、致敬英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机关图书室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慧玲出席活动并对诗文诵读进行点评总结。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来自机关各党支部的20名青年干警,先后以怀念先烈先祖、抒发家国情怀等为主线,分别诵读了《清明的烈士纪念碑》《满江红》《中国人的清明》等诗文,饱含深情、精彩纷呈,不仅表达了对先辈的崇高敬意和深切缅怀,也生动再现了中华诗文的底蕴和魅力。
不忘先烈志、共筑中华魂。濮阳中院干警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继续发扬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英雄品质,不负历史重托、不负时代召唤,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