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化雨寄哀思。为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倡导文明、安全、绿色、节俭的祭祀新风,4月2日下午,在清明节到来之际,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到王助镇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倡议书、设点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干警们手拿宣传页、身着执勤服,走进王助镇街巷,向街上行人及沿街商户发放了《移风易俗树新风倡议书》,同时就传统祭祀可能引发环境污染、山林火灾的严重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宣传普及,并针对群众提出的关于养老诈骗、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在这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里,濮阳中院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过一个“文明”清明。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倡导开展鲜花祭奠、网络祭奠、植树祭奠、书写寄语等现代文明祭祀活动。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告别祭祀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过一个“安全”清明。不在城市居民区、街道、广场、河边、桥头、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合理安排祭扫日程和路线,错峰祭扫,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三、过一个“绿色”清明。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抵制丧葬祭祀陋习,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四、过一个“节俭”清明。百善孝为先,祭之丰不如养之厚。老人在世时多给予关心关爱,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人安度晚年;老人逝去后,不讲攀比、不摆排场、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