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中院四项措施落实重大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8-31 16:53:12


    8月26日,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总结表彰暨重大社会矛盾化解攻坚会议后,濮阳中院于8月27日上午,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重大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工作。决定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工作的落实。

    一是濮阳法院系统要迅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重大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危险性,充分认识化解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加信心,确保濮阳市涉法涉诉工作的稳定。二是各基层人民法院、各中院各业务庭室要形成排查工作的制度性,每周排查一次,每月18日报告排查情况,重点排查集体赴省进京访和重复上访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赴省进京访、重复上访和极端行为倾向的隐患,及上级督办、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网上炒作的涉及稳定的突出问题。三是要落实攻坚责任,各法院院长为重大社会矛盾化解攻坚的总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攻坚的具体责任人,有关庭室长为化解人。四是要学习兄弟市的先进经验,运用多种方法和方式攻坚、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濮阳市法院系统涉法涉诉工作的稳定。

    会议要求:虽说濮阳中院被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但是,中院各有关部门更要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和攻坚工作,要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责任编辑:黄广奇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