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多种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权和其它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1、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办理方式,大力倡导司法人文关怀,对经济特别困难,生存权、健康权受到影响的妇女儿童,在经济上、生活上给予适当帮助。
2、有效保护妇女人身权不受侵害。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匿性的特点,许多家庭暴力案件由于受害妇女伤后未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也未及时报案,当男方不承认有暴力行为时妇女提供不了相关的证据。为此,该院积极为受害妇女儿童搞好伤情鉴定服务工作,对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积极接受司法技术咨询,告知司法鉴定程序,主动联系院司法鉴定科,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证据保障。
3、切实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该庭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给予妇女在住房和其他财产方面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对离婚后生活有困难的妇女,也判决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4、注重保护妇女人格、尊严、名誉权利以及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该庭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女方愿意抚育未成年子女的,首先考虑女方的意见和对未成年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决定女方抚育子女,并责令男方给付抚育费;对女方不抚育子女的,也依法保护了女方探视子女的权利,使妇女享有的各项婚姻家庭权益落到了实处。对男子有过错或有外遇造成离婚的,对男方给予经济上的制裁。
与此同时,该院十分注重对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和解,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会积极指导受害妇女举证,告知其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其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使她们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