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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召开会议部署法官绩效考评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02 08:25:24


    9月1日下午,濮阳市委政法委与濮阳中院联合召开了全市法官绩效考评工作会议,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凤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就抓好全市法院法官绩效考核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会议由濮阳市政法委纪工委书记赵华甫主持。

    陈凤喜书记在会上强调了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全市法官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他指出:首先要提高认识,把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放在特殊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充分认清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进平安建设提高执法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以及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市县两级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总结去年的考评工作,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切实把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放在特殊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其次要突出重点,确保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强化对法官队伍监督和管理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突出考评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考评方式,科学构建考评指标体系,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促进考评工作良性循环,确保法官绩效考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真正通过考核准确掌握法官的个人素质、审判技能和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法官的执法能力和德才素质。通过科学全面的考评制度和奖优罚劣的竞争机制,全力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大法官尽职尽责,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对法院执法的满意度,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最后要加强领导,努力推进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健康开展。市县两级法院的“一把手”要对考评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要明确专人负责,充实办公力量,严格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市中院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在做好自身绩效考评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区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对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考评结果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考评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对两级法院考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把这项工作做为年底平安建设检查和对法院整体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陈书记最后指出:各县区、两级法院和广大法官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用绩效考评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平安、和谐濮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赵红光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是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增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对法官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法官绩效考核工作是省委政法委针对法官队伍的执法现状,从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减少执法过错和涉诉信访的高度出发,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法官绩效考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项既能解决问题、又能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客观、公正、科学的法官评价体系,形成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法院内部规范化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二要进一步增强接受党委政法委对法官绩效考评工作领导的主动性。党的领导是解决制约司法事业发展各类难题,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在市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是我市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宝贵经验。两级法院要始终坚持党委政法委对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把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坚强后盾,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克服困难、推动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及时征求党委政法委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考核结果的报送备案,切实落实奖惩规定,切实在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开展各项工作。三要着力提高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性。两级法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使考评指标、考评程序、考评方法和结果运用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符合法官职业规律、符合司法体制改革规律。要形成统一完整的绩效考评体系,科学制定考评办法,均衡设置审判业务不同门类和法官不同岗位的指标权重,突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等考评重点,实行法官全员考评、全岗考评、全方位考评,确保考评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结果的公正性,树立起考评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四要真正发挥法官绩效考评结果运用的实效性。两级法院要坚持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法官考核与法院考核相结合,制定详细的规定和保障措施,高度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以考评促工作、以考评促管理、以考评抓队伍的良好作用。要建立科学运用考评结果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装入法官个人档案,把考评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法官绩效考评奖惩规定,对优秀等次的法官优先晋升职务、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待遇;对工作不称职的法官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回到审判岗位;对连续两次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法官要坚决调离审判岗位,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做到奖罚有根有据,使每个在审判、执行岗位上办案的法官都有压力、每个岗位都有监督、每项权力都有制约,确保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通过法官绩效考评,激励广大法官比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形成“人人创先争优、个个不甘落后”的良好局面。五要切实加强对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健全机构、理顺职能。两级法院都要成立院党组领导下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下设专门办事机构,负责法官绩效考评日常工作的落实。要配齐配强考评机构人员,为考评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要统筹规划、加强配合。要整合现有管理资源,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处)牵头、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法官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合理运用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审判质量监督等评定结果,避免多头考评、重复考评。要强化监督、跟踪指导。中院要加强对县区法院考评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实时了解、准确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要落实责任、严格追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指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监督不到位、考评结果有违公平的责任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考评工作健康开展。

    濮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华甫、赵建刚以及中院党组成员、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各县区法院院长、考评办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黄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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