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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五结合做好法官绩效考评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02 08:43:14


   近年来,清丰法院不断探索和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法官绩效考评要实现好五个方面的结合,以确保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法官考评与定岗定责相结合。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将岗位目标和工作责任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法官考评与津贴发放相结合。以工作实绩决定个人工作性津贴的发放额度。

  三是法官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全年的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被考核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

  四是法官考评与表彰奖励相结合。将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的主要评选依据。

  五是法官考评与选拔任用相结合。将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干部考察的主要依据,“以实绩论英雄”,使考察结果更为准确、客观、公正,使干部选拔任用平常化。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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