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法院不断探索和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法官绩效考评要实现好五个方面的结合,以确保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法官考评与定岗定责相结合。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将岗位目标和工作责任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法官考评与津贴发放相结合。以工作实绩决定个人工作性津贴的发放额度。
三是法官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全年的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被考核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
四是法官考评与表彰奖励相结合。将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的主要评选依据。
五是法官考评与选拔任用相结合。将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干部考察的主要依据,“以实绩论英雄”,使考察结果更为准确、客观、公正,使干部选拔任用平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