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劳动争议纠纷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动我市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发挥好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实质解纷作用,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市总工会和华龙区人民法院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裁调审衔接研讨交流会。濮阳中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华龙区法院和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华龙区法院胡村法庭孙燕燕法官、王晓萍法官结合当前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呈现逐年增多态势和处理日趋复杂的审理现状及如何统一裁审标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重点就劳动争议案件中经济补偿金的性质、适用条件和范围、计算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参会人员就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此次座谈会对于准确把握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审判的法律适用标准,提高裁审法律适用规范化,提高仲裁质效,推动在诉前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研讨会也是落实仲裁员与法官业务交流常态化机制,保障裁调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的举措。
推进“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机制建设需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多方共赢。下一步,濮阳中院将进一步携手多方,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县仲裁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立足主责主业,深化落实常态化联络机制,共同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共同促进濮阳市劳动关系和谐迈入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