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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律法良性互动 共促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时间:2024-06-11 08:32:22


6月6日,为进一步深化法官与律师之间良性互动,充分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司法局、濮阳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深化律法良性互动 共促案结事了人和”座谈会。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尚学文,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峰出席会议并讲话。濮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金晓华主持会议。

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洪光,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奇锦,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峰,律师代表及濮阳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2023年律师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介绍了《关于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薛峰会长指出,法官与律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独立、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共同在法律范围内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发展和进步。各位律师代表结合相关规定和律师工作实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围绕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规范诉前保全、统一法律适用、强化文书说理、提升审判质效、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李宏峰充分肯定濮阳中院在完善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市律师协会的良性沟通平台,优化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展现人民律师新担当。广大律师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真正把讲政治、顾大局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中展现濮阳律师新担当。二要加强沟通交流,搭建良性互动新平台。要积极搭建律师和法官的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同堂培训、业务交流等以“共学”促“共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促进法律服务和诉讼服务质量同向攀升。三要相互监督制约,构筑协作配合新渠道。要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协同联动、共建共谋的工作关系,共同打造良性互动、“亲”“清”有度、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争当政治鲜明、思想坚定的模范,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尚学文表示,律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针对性,对全市法院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濮阳中院将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积极回应律师关切,全面提升工作实效。

会议强调,一要凝聚共识,共筑坚定法治信仰。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牢记为民初心,恪守为民情怀,强化为民担当,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坚定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凝聚法治建设“最大公约数”,画好法治建设“最大同心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二要强化配合,共促案结事了人和。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注入更多律师专业力量。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桥梁作用,强化律师在诉前诉中调解的职能作用,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效果。

三要互相监督,共建“亲”“清”律法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的监督、支持,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政治优势,共同抓好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贯彻落实,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健全法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构建法官与律师“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关系。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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