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学习党的二十大

【“四史”教育】党史上的今天

发布时间:2024-07-05 09:35:55


1938年7月5日,中国共产党参政员毛泽东、陈绍禹、秦邦宪、林祖涵、吴玉章、董必武、邓颖超在《新华日报》发表《我们对于国民参政会的意见》,指出,国民参政会在产生方法和职权规定上还不是全权的人民代表机关,但它的召开显示着,团结全国抗战力量和走向民主化初步开端的作用与意义。中共参政员还就动员全国军民、普遍组织民众、扩大民主和改革政治机构等问题提出建议。

责任编辑:岳同心    

文章出处:人民网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