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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组织召开公、检、法涉未成年人案件 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7-12 09:29:34


为增进共识,提高刑事办案质量,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犯罪,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尚学文院长关于以“请进来”的方式指导条线工作的要求,7月10日上午,我院少审庭组织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人员近30人,召开交流座谈会。会上,各县区公检法人员围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遇到的证据收集与固定、证据审查与采信、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政策与法律适用、量刑衡等相关问题,结合办案实践,开展深入交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市检察院未检部、市法院少审庭负责同志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点评并提出指导意见。

通过座谈交流,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一致认为,应当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不动摇;少年司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门人员办理涉未案件;根据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证据特点,应当按照诉讼法律规定及时、全面、规范调查取证;在审判时要综合判断全案证据,不枉不纵,准确定罪量刑。另外,还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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