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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四项措施共建和谐校园

  发布时间:2010-09-07 09:13:05


    范县法院民法院积极主动与各个学校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到各个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全力维护各中、小学新学年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转。

    一是向教育主管部门就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安装监控,细心排查安全隐患,加强管理,切实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

    二是进入公立、私立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联合法制副校长,结合典型案例耐心地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律指导,帮助广大师生掌握正确应对不法侵害的防范方法。

    三是深入社区、广场开展法制宣传,热心解答家长的疑问。该宣传主要针对幼儿园孩子们的家长,消除他们的心理隐患,切实为学生们撑起“司法安全伞”。

    四是坚持审判工作与保障校园安全紧密结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对诉前调解,信访接待中发现的涉及校园安全的不稳定事件苗头,及时介入处理,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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