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谐司法理念的指导下,台前法院推行“民事审判多调解、刑附民重调解、行政审判促和解”的“两调一和”审判模式,收到良好效果。
一、民事调解有新招。在民事调解中,引入人民陪审员,让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此外,对于离婚等案件,积极协调当地基层组织和妇联,动员一切力量促成调解成功。
二、刑附民调解有新路。结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创新调解思路,深入研究被告人、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状态,鼓励被告人认罪、引导被告人家属赔偿、稳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情绪,积极寻找调解突破口;同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履行民事赔偿的一般性犯罪的被告人从轻处罚,实现公平正义、和谐司法。
三、是行政和解有新貌。开庭前,及时提醒、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庭审中,发现双方均有过错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庭审后,发现被告的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即向被告讲明利害,征得原告同意,由行政机关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