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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切实提升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12 09:06:37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为此,濮阳法院就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接受濮阳广播电视台专访。

对话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南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付东蕾走进演播厅,就南乐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接受我台专访。付庭长,你好。

付东蕾:你好,主持人。

主持人:欢迎付庭长来到我们直播间。付庭长,以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体系和司法实践情况来看,人民法院对涉未成年人犯罪遵循什么样的审判原则?

付东蕾: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体现新时期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方式、制度机制,夯实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近年来,南乐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双向保护、全面保护的理念,认真履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职责,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教育、引导、关爱、帮扶青少年方面贡献了应有的司法力量。2021年,南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授予第七届濮阳市“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主持人:付庭长,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南乐县法院是如何做的?

付东蕾:一是成立专门机构。2021年4月,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刑事审判庭加挂“少年法庭”牌子,在“少年法庭”揭牌仪式上邀请人大、妇联、团委、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人员参加,共话未成年人保护。二是选配精兵强将。根据少年审判工作特点和需要,选配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少审工作的员额法官具体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时加强法官对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的学习,将其培养成既精通审判又善于教育感化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等协作配合,主动融入“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强化协同保护,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年司法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判后帮教、服刑改造等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推动少审工作顺利开展。

主持人: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我们南乐法院是如何遵循“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呢?

付东蕾: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包括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还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坚持零容忍立场,依法从严惩处,对这类犯罪的从严惩处就是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和优先保护;相较成年人而言,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分辨是非能力较差、易冲动,极易走上犯罪道路,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我们也是有别于成年人的,对未成年人犯罪秉持宽容但不纵容,坚持“寓教于审”。

主持人:那能具体讲一下如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吗?

付东蕾:对伤害、性侵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以及针对留守儿童、精神发育迟滞儿童的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对利用网络或者以网络为媒介性侵、诈骗未成年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刑事犯罪的行为,坚决依法从重惩处。2021年至2024年8月,我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5件85人,其中被告人为未成年案件43件63人,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案件36件39人。

主持人: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问题上,我们南乐法院是怎么做的?

付东蕾:对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我们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导致犯罪的原因等,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也就是说既要依法严惩,又要加强教育,预防再犯。在刑事审判中做到前延后申,庭前做好社会调查、家访,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和犯罪行为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庭教育,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和教训,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正确认识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真正认罪伏法、改过自新,同时在判后做好跟踪回访,让其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支持。

主持人:付庭长,您刚才介绍说,对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那对其他的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呢?

付东蕾: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前,对于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强奸、杀人、重伤害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调整为已满12不满14周岁。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据通报,人民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在这一处罚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宽容但不纵容”的原则,未成年人身份绝不是未成年人犯下恶性案件责任逃脱的借口。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会根据被告人在犯罪中的罪责情况,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也就是说对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罪犯,我们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确保司法公正。

主持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基调,包括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惩罚、未成年被害人的补偿安慰,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效果的消除等。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只有有效实践“双向保护原则”,才能有力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及涉罪未成年人权利,以此达到社会公共权利的保护。在有效实践“双向保护原则”方面,南乐法院是如何做的呢?

付东蕾:“双向保护原则”就是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既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又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又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加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对未成年被害人逐步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加强心理干预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将犯罪导致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同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另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予以法律上的特别保护,如对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一律不公开审理;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少年犯能够阳光回归社会,无痕融入社会;推行合适成年人制度,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愿到场的情况下,依法通知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选派成年人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着眼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人民法院肩负更重责任、面临更大挑战。付庭长,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全面预防未成人犯罪方面,南乐法院有哪些方法措施?

付东蕾:我们坚持能动司法,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大格局。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二是聚力帮教失足少年。三是坚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

主持人:付庭长,在以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方面,南乐法院是怎么开展的?

付东蕾: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法治意识欠缺、疏于管教,导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或者导致被害人受到侵害,立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家庭教育指导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15份,对监管缺位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带娃误区”,自编自导了普法微视频《爱是理解和陪伴》、快板节目《与爱同行 为爱同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视频在豫法阳光、濮阳中院视频号等平台播出,点击量突破10万次,其中《爱是理解和陪伴》,在2024年1月份入选中共河南省委网信办、顶端新闻主办的优秀网络作品。

主持人:付庭长,南乐法院是如何对失足青少年悉心帮教、为岔路迷途者点亮心灯的?

付东蕾:我们延伸关爱触角,聚力帮教失足少年。通过跟踪回访、技能培训、公益劳动、记录封存等帮教措施,与家庭、社会、社区矫正部门共同帮助失足少年重回社会。近两年,先后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与管理开展了座谈纳谏活动5次,帮助3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消除心理障碍,重塑健全人格和提高适应社会能力。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10余名未成年人罪犯及其监护人发出一封信,鼓励他们树立新的生活目标,以乐观向上的心态承担起自己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顺利回归社会;还联合县关工委、县妇联、县司法局举办“群策群力,共促成长”座谈会,共同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教育问题。

主持人:我们南乐法院是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的?

付东蕾: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上,我们坚持走出去“送法”和请进来“讲法”。挑选22名业务能力强、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担任全县17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讲授“开学第一课”;结合高发犯罪类型,不定期到学校、社区开展“防拐骗”、“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等主题宣讲活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每季度举行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师生了解法院工作,选取合适的案件进行旁听,根据真实案件编排普法小剧场及开展模拟法庭,让参与的学生切身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受益学生达30000余人,其中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开展的“六一”法治教育大课堂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在暑、寒假前夕,联合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团委等部门发出《致全县未成年孩子及家长一封信》,提醒孩子远离网络诈骗,提高孩子暑期防溺水安全意识。

主持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国家、社会以及每个家庭都具有重要意义。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相互协作,希望更多的群体加入到保护未成年人的队伍之中,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得到健康快乐的成长。

听众朋友,观众朋友,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付庭长参与我们的节目,本期节目策划李娟、王博;摄影李昊、子浩;主持赵桐感谢大家的收听收看,再见。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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