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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机关青年理论学习第一小组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9-19 10:27:49


9月14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青年理论学习第一小组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本次学习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质高效服务审判执行工作”。14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参加。

会前,参会人员自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最高院张军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濮阳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会上,李洁、张娟娟、李梦园、刘同胜、崔璨、谢利粉、刘珂7名干警先后分享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认识到,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为青年同志搭建理论学习、思想交流的平台,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自觉和理论自觉,做到学习有氛围、有热度、有互动,成为一支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法院青年队伍。

大家纷纷表示,一是要坚持在深化中筑牢信仰之基。坚持在深思细悟中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伟大理论的政治品格,并将其内化为自己强烈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担当意识,保持“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进取心态。

二是要坚持在内化中淬炼政治品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系统、全面、深入学习全会精神;要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要求,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扎实完成各项学习内容,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三是要坚持在转化中体现党性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高效服务濮阳中院审判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王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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