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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0-09-09 08:34:56


    台前法院积极出台措施,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加强案件管理,提高案件质量。

    一、制定《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审判流程监督、庭审评议考核、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回访监督、错案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防止司法随意性,督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二、加大案卷评查力度,充分发挥审监庭职能作用,坚持定期评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案卷装订规范,材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在全县范围内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按照上级法院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关系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规范法官行为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法官行为。

    四、建立案件信息月通报制度,立案庭根据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申诉率等考核指标,每月公布《综合信息统计表》,通报各业务庭工作情况。

    五、建立重点案件讲评制度,每季召开业务例会,公布案件发改情况,讲解典型案例,提高队伍的专业技能。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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