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清丰法院将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上墙公示,此举是该院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方便诉讼群众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
针对部分当事人反映法院内部电话接听率低的意见和建议,清丰法院及时讨论,认真整改,确定将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公示,想方设法回应当事人的“心声”。
为了保证公示效果,该院制订了《公务电话接听办法》,确定法院工作人员对于当事人来电不得无故不接听,不能接听的,要委托庭室其他人员代为接听并记录当事人的意见。在接听电话时,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不得泄露审判秘密。同时广泛接受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当事人反映一次不接听电话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不接听电话的,停发其当月通讯补助,三次不接听电话的,收回法院配发的公务手机。
该措施的实行,既保证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联系畅通,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官的距离,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社会资源,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树立了法院和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