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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始于心 防范未“燃”践于行

  发布时间:2024-12-26 08:14:02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筑牢法院消防安全防线,12月25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示范区消防救援站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活动。

干警们观看了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主要了解生活中多发常见的火灾隐患,例如卧床吸烟、电瓶车违规充电等,警惕“小火亡人”。消防救援站专家以消防安全制度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火灾预防的基本概念、火灾的种类及危害、灭火的基本方法、灭火剂种类和常见消防器材设施等知识,说明了如何正确高效拨打火警电话,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火场逃生要点,强调在火灾发生时要以生命为重,不可贪恋财物,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及时撤离,火势严重时应固守安全场所等待救援。干警们前往参观救援站内的消防设施,消防战士们演示了如何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箱等消防器材,讲解了如何佩戴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与穿戴消防服,并对干警疑问做出了解答。干警们纷纷表示,火灾事故无小事,必须时刻紧绷风险防范之弦,确保防患于未“燃”,构建平安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

此次活动为法院干警树立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安全意识,使干警们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濮阳中院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坚持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筑牢安全“防火墙”,为构建法院和谐稳定工作环境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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