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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良性互动 共商立案诉服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27 08:14:38


为持续巩固落实立案登记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止年底压案不立、畅通立案渠道的工作要求,有效推进全市法院立案工作高质量开展,12月24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濮阳市律师协会现场视察立案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尚学文参加视察交流活动,并对立案工作提出要求。市律协会长薛峰、副会长巴晓文,濮阳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杨善卿,濮阳市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田华钢、程麟清和部分律师代表应邀参加视察座谈活动。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洪光、立案一庭、研究室负责人参加视察交流。

市律协代表一行分别到华龙区人民法院、濮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视察了立案和诉讼服务工作情况。华龙区法院、濮阳县法院分别汇报了每日立案量、每周立案量、立案偏离度、立案满意度以及12368热线投诉情况。濮阳中院立案一庭通报了全市法院年度立案情况和十一月中旬以来的立案情况,全市各县区法院年底周立案、月立案同比、环比均呈现增长状态,群众立案满意度明显提升,投诉量明显下降,上级法院、濮阳中院党组关于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立案渠道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律师代表对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给予肯定,并围绕结合工作经历在有效推进诉前多元化解、完善诉前调解委派和转立案流程、规范案件立案审查程序、加强诉前保全和诉前鉴定、优化网上交费方式、推行执转破立案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法院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要继续保持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共同助推法治建设,凝心聚力护航濮阳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保持立案渠道畅通。要坚持“从政治上看”的高度,充分认识年底立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年底立案畅通。规范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厅网线巡”立体化立案功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

二要改善司法作风,提升高质量立案意识。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检视立案工作,努力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本院先诉管辖案件不得随意推诿,对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行为严格防范。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立案工作规范。要依托预警平台和智慧审判系统,实时掌握并及时预警通报,不定期明察暗访各法院立案情况。完善12368不立案投诉和处置工作机制,“敏感节点”有案不立、人为控制立案的,要通报追责、从严处理,坚决避免片面追求高结案率而限制立案。

责任编辑:王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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