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濮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涉退役军人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各部门,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涉退役军人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 的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濮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19日
关于深入开展涉退役军人纠纷在线诉 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 的工作意见精神,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 服务和保障,满足退役军人多元解纷需求,推进涉退役军人纠纷 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维护 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重大部署要求,满足退役军人多元解纷 需求,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充分发挥人民 法院调解平台优势,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菜单式” 服 务 。
二、调解范围
主要处理涉退役军人等纠纷。
三、诉调对接方式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与濮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合作, 建立“点对点”诉调对接联系,推动涉退役军人纠纷线上调 解工作落地见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本辖区在线诉调 对接工作的统筹推进。
濮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建立管理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日常管理制度,并与濮阳两级 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 院调解平台,组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四、对接流程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纠纷调解申请后,人民法院通过调 解平台向入驻的调解组织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调解组织及调 解员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完成后将调解结果 录入调解平台,并告知委派、委托人民法院。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调解组织提 交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或自行调解成 功的案件,调解员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或 上传调解协议,鼓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确有必要的,可就 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 或者出具调解书,并由人民法院在线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 解书。调解组织自主接受当事人申请受理的案件,经过调解组 织调解后需要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应予以配合,经审核后出具司法确认或调解书。未调解成功 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立案。
五、试行日期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