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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消费,我护航——濮阳中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3-18 09:23:01


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月15日,濮阳中院干警在万达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全面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料峭春寒冻不住普法脚步,濮阳中院干警热情洋溢地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宣传单,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网络购物陷阱、食品安全纠纷、产品质量维权等热点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居民疑问,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有效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原来如此,我之前都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位群众在咨询后感慨道。干警们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为群众答疑解惑。“请您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底线。”干警们耐心地叮嘱着商户,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0余份,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濮阳中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有力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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