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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举办刑事审判业务培训夜校学习

  发布时间:2025-03-31 17:02:55


2025年3月27日晚,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五楼视频会议室举办了以刑事培训为主题的夜校研修活动。濮阳中院刑一庭、少审庭全体人员,各县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刑事审判团队全体人员参加学习。活动由濮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金晓华主持。

濮阳中院刑一庭庭长马英杰结合近期审理的部分抗诉案件,讲一下交通肇事犯罪适用缓刑应注意的问题;少审庭庭长许广慧对“濮法润苗”活动进行安排;清丰县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曹青次结合一起曾经引发重大舆情的在审刑事案件谈一下办案体会与感悟,并同大家交流学习省法院印发《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审理指引》的心得体会;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于明杰根据在国家法官学院培训学习情况及个人审判实践,针对诈骗类案件罪与非罪的审查方法及如何发现相关证据疑点进行讲解。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本次学习,会议强调,一、审慎把握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严格区分合同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区分合同诈骗和民事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应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存在本质的区别。特别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二者的关键。于明杰庭长给我们分享了审理此类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要充分重视控辩双方意见、严格证据标准,坚持疑罪从无,根据在案证据全面查明、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确保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二、高度重视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曹青次庭长分享了她审理重大、敏感案件的经验与感悟,对大家开拓视野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对于受理的重大、敏感案件要逐级报告,同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庭审预案,防止突发或者意外情况的发生。前几天省院印发了《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审理工作指引》,给我们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提供了具体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两级法院刑事条线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应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政治能力,做到心中有数、操之有度、行之有方。三、强化如我在诉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根据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实现刑事审判工作从注重犯罪惩治效果向兼顾犯罪治理效果转变,就要加强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通过调解、谅解、和解等方式,促进矛盾实质化解,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要以类案治理为切口,形成治理范本。另外强调一下,在审判实践中要用好“法答网”“案例库”,有效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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