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劳动争议协商协调机制,3月29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市总工会和华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劳动争议案件裁调审衔接研讨交流会,会议由市濮阳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冯利强主持,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参加座谈。
会议总结了2024年度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整体情况,通报了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收结案、调解撤诉率、上诉率、上诉维持率以及仲裁结果与审判结果一致率等数据。2024年4月开展裁审衔接工作以来,一审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劳动争议纠纷实质性解决效果得到有效提升。
华龙区法院胡村法庭法官孟迎春、孙燕燕分别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疑难问题答疑意见,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用工主体责任界定、工资构成解析、仲裁时效适用及经济补偿金适用等问题展开解读和交流。
参会人员就劳动仲裁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特别就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的潜在风险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个体劳动者多次发起诉讼索要双倍工资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规制治理开展研讨。同时,对于准确把握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审判的法律适用标准,提高裁审法律适用规范化和仲裁质效等方面也进行了深入剖析。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研讨会是落实仲裁员与法官业务交流常态化机制的有力落实,为保障裁调审衔接工作机制的完善与高效运转提供了重要支撑。
濮阳中院将持续加强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县仲裁委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坚持每月交流研讨,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坚守主责主业,持续深化落实常态化联络机制,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裁审处理效能,推动我市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好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实质解纷作用,携手推动濮阳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迈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