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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助力矛盾化解 多元解纷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5-04-21 08:13:48


为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化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市人大代表翟冠营、寇艳丽分别参与成功调解濮阳中院审理的两起民事案件,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年矛盾一朝化解

张某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某某主张2008年陈某某向其借款7万元,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尚欠本金及利息共计22万余元未偿还。该借贷纠纷长达二十年时间,产生年代较为久远,双方对于已还款项的性质及剩余借款本息金额的争议较大。

承办法官杨浩秉持如我在诉意识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邀请市人大代表翟冠营参与调解。翟冠营积极参与,提前查阅证据材料,与承办法官深入沟通,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调解现场,翟冠营凭借其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对群众心理的深刻理解,从情理角度出发,为双方提供调解思路,劝导双方权衡利弊、互谅互让。在翟冠营和杨浩的共同努力下,张某某同意陈某某两年内分期偿还其10万元借款本息,一起持续时间近二十年的借贷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马某某、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某公司向被告马某某、蒋某某的餐厅供应啤酒,并约定根据销售数量向被告给予返利。后该餐厅经营不善注销,下欠货款及返利款经原告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因餐厅不再经营,取证困难,案件处理难度较大。

承办法官艾海宏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寇艳丽参与调解工作。寇艳丽认真了解案情后,与艾海宏一同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她从行业规范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劝导,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在寇艳丽和艾海宏的耐心调解下,原告某公司与被告马某某、蒋某某在还款数额、还款期限、支付方式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濮阳中院积极落实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了市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法院审判、调解工作制度。通过人大代表的参与,增强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公平正义。

下一步,濮阳中院将继续深化与人大代表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的机制和方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诉中得到有效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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