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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畅通诉讼渠道 确保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0-09-20 08:26:06


    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以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转变作风,让群众满意”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把让群众满意作为立案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畅通诉讼渠道,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诉讼指导解民忧。 针对部分当事人或群众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办案程序不了解的情况,华龙区法院在立案区域设立导诉室,由专人负责对来访来诉群众提供咨询、进行诉讼引导,指导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社会矛盾突出,政治敏感性强,有可能导致群体性纠纷的案件,讲究工作方法,积极耐心地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09年以来,共接待处理来访、指导诉讼1800多件(次),疏导群体性矛盾纠纷6起1000多人 ,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风险。      

    “绿色通道”便民讼。对手续齐全的案件,一般仅需20分钟左右便可办结全部立案手续。立案时,由微机事先设定的程序自动确定案件的承办法官,杜绝法官挑案和当事人挑法官的现象,为案件公正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并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要,先后推出了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服务措施。对外公布了两部立案服务热线电话,保证随时解答当事人疑问和解决当事人的诉讼困难。今年以来,华龙区法院共审查立案4419 件,当天立案率达97%以上。

    司法救助暖民心。“真没想到,法官服务这么好,我们很满意!”濮阳县农民尹某夫妇因独生女死于车祸起诉肇事方赔偿,华龙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审查了尹某夫妇的起诉材料后,当即为其办理了立案和缓交诉讼费手续。原本满脸愁容的尹某夫妇感慨不已。

    在华龙区法院,像尹某这样感受到司法救助温暖的人还有很多。华龙区法院把司法救助的条件在立案大厅硬化上墙,向来诉群众展示,确保司法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并实行司法救助“首办负责”, 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2009年来,共对182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5万余元,确保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立案调解促民和。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及时化解矛盾,华龙区法院建立了立案调解和诉前调解确认机制,对婚姻家庭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在办完立案手续后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即出具调解书。案件的即立即调即结,既方便了诉讼当事人,又节省了审判资源,落实了便民、利民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立案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华龙区法院共立案调解各类民事案件461件,平均审限1.5天,大部分当庭执结或按期履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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