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要求,我院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有效推进我院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一、例会制度:每周五上午召开一次案件研究会,主要听取执行法官对案件前期执行情况汇报及下步执行工作的建议,研究制定下步执行方向和执行措施。会议的组织和招集人为执行局长郭鲁华(现阶段为副局长刘峰)参加会议人员由各执行组副局长和汇报案件的执行法官。
二、案件的排查摸底:在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期间,每位执行员首先要对自已承办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结合个案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扣押、查封、冻结等措施。对不能执结的案件执行员要对个案执行标的实现的可能性进行客观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局委例会研究。
三、 确定每周通报制度:活动期间每周五要对上周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将汇总结果在周五例会上予以通报并上报院领导。
四、 每月30日前召开一次执行工作总结会,对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作法进行分析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好的作法,提高执行效率,推动执行工作扎实开展。在总结中要对一个月来的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将每位执行员的案件执结情况排名通报,对排名前两位的予以表扬,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五、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扎扎实实的开展“争创”活动,使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各分管副局长要具体负责本组案件的执行工作并做好各分组之间的相互 配合。活动期间的综合工作,刘峰副局长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及宣传工作,张永立副局长负责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张福景副局长负责法律文书质量及执行程序质量工作。
六、每周工作按排:星期五上午召开例会研究案件,每周二、三、四各执行组进行能独立完成的调查、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执行措施。星期一为集中执行时间,主要实施司法拘留、强行扣押等强制措施,出发时间定为早晨5点30分。
七、后勤保障,院党组高度重视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大执行工作在人力、物力方面的投入,每月为执行局补助2000元经费,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