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许焕然,男,1958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翠花路7号25号楼26号。
身份证号:41090********
执行案号:(2025)豫09执恢2号
执行依据:(2013)濮中法民二初字第1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300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奖励:
首位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许焕然名下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举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93-6657508
举报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联系人:何法官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