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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三项措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9-27 07:57:57


    范县法院坚持把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到审判工作中,扎实开展维权活动,努力探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方法、新途径,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和尊重。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案件,涉及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案件,残疾人、儿童、老年人案件等弱势群体案件保护工作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弱势群体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创新服务载体,提升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服务水平。对弱势群众实行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口头起诉等措施,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弱势群众能够及时立案。同时,对弱势群众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依法诉讼的弱势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对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执行案件,注重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设立绿色执行通道,进行专项执行,把和谐执行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确保执行案件的公正高效。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干警上街设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设法律咨询台,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巡回审理之机,选择典型案例开大庭,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加强与其他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不断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进一步懂得弱势群体需要保护,而且必须保护,深切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情怀。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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