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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特辑】这个七夕,有“情话”也要有点想“法”

  发布时间:2025-09-01 08:41:09


这个七夕,纸短情长,法语温言。

平日里,

他们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

是守护正义的践行者。

今天,他们想用最真挚的语言,

向每一位追求幸福的你,

送上一份独特的告白。


他们的告白,源于职责,发自内心。

而法律的守护,同样无处不在。

在这个充满爱意的日子里,濮阳中院也为您准备了一份“普法礼包”,解答关于“爱”与“法”的常见疑问,愿您的每一份真心,都能被温柔以待,也能被法律护航。

“七夕促销‘买一赠一’,赠品质量差能索赔吗?”

法官普法

商家促销时,构成了法律上的“附义务的赠与”行为,赠品同样属于商品,若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商家仍须承担修理、退货及赔偿责任。

“对方隐瞒已婚跟我恋爱,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法官普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若隐瞒已婚致人格权受损,可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恋爱时写下‘如分手赔 10 万’,有效吗?”

法官普法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认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维系或结束恋爱为条件的金钱约定,法院通常确认无效。

“恋爱期间频繁收到对方 520 红包,算借款吗?”

法官普法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自交付时完成;若无相反证据,日常具有示爱意义的转账被认定为无偿赠与,分手后无须返还。


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

它同样是社会情感的守护者。

愿您在享受甜蜜浪漫之时,

也能用法律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濮阳中院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所有真心都有法律守护,

所有承诺都能如期兑现。

七夕快乐!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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