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是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动性,积极运用调解、协调方式妥善处理各类民商纠纷,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稳控、早调处、早化解。
二、加强平安建设,推进社会管理
针对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干警与群众情况通报制度,把干警工作真正融入社会管理之中,警力向基层倾斜,形成警民防控合力。二是针对社区综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特点,加强开展综治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会闲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消除城区治安隐患。三是针对特殊群体的犯罪行为,采取特殊对待。
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全力保障民生,在审理涉及“三农”的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时,坚持快立案、快审判、快执结,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阳光审判”,不断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司法办案水平,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
健全和完善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以动态管理为中心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以规范干警秩序为重点的干警管理制度体系,三项制度体系形成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管理网络,带动全院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