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濮阳县法院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提前着手,采取措施,周密部署,加强监督,使干警过一个祥和、清廉、平安的国庆。
一、加强警车管理。严格执行省高院《关于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止使用,归库管理,统一停放。国庆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6:30,院纪检部门按规定检查警车封存情况。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召开专门会议举行以加强机关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保密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要做好防水、防盗等安全隐患排查,关闭电源,检查门锁。卷宗文件材料整理入柜,防止出现丢失泄密。严禁涉密U盘、移动硬盘与个人及其它电脑交叉使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进一步强化门岗职责,严格出入登记,防止闲杂人员出入,对监控、报警系统进行彻底检查维护,从源头预防,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值班日志。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院值班规定,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缺岗、漏岗,认真做好“值班日志”。不得随意替班、调班。遇有紧急重要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全院干警要24小时手机开机随叫随到,确需外出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四、成立应急保障组织。成立由法警局和办公室组成的应急保障分队,由分管院长统一指挥协调,当法院出现突发事件时,迅速行动,及时有效处置并控制事态发展,应急保障人员保证随叫随到,随时待命确保果断处置不安全事故。
五、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腐败。院领导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广大干警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重申严禁借节日之名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宴请,组织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公款旅游或案件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系的律师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动用公车旅游办私事。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率先垂范,切实负责 。院纪检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督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