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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濮阳中院1名干警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5-11-20 08:03:29


为肯定成绩、激励队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凝聚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于明杰被评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先进事迹

法治信仰铸忠诚 廉洁底线守初心

作为一名深耕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于明杰始终将政治忠诚融入司法实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不折不扣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业多年来,他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 “三个规定” 等纪律要求,以“零违纪”的坚守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用纯粹的职业信仰守护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成为同事眼中 “靠得住、信得过” 的标杆。

千案淬炼显担当 实绩闪耀映初心

十三年刑事审判生涯,于明杰累计承办一、二审刑事案件近千件,用脚步丈量责任,以专业破解难题。他主动请缨啃下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硬骨头”,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又注重教育挽救,让每一起案件都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曾审理某厅级干部张某某故意杀人、受贿案,被评为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例的焦某某等57人涉黑案等多起案件。疫情期间该同志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上诉人黄某某等31人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恶势力犯罪案,做到了实质化解矛盾,宣判后多名被告人家属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凭借精准的事实认定和严谨的法律适用,他所办案件息诉罢访率高,有效避免大量申诉信访,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常态化工作中,他冲锋在前、勇挑重担,曾被表彰为 “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深耕业务之余,他笔耕不辍,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获评奖项,论文斩获国家级、省级多项荣誉,一篇案例入选2022 年《人民法院案例选》,一篇被省高院推荐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凭借突出的工作实绩,他多次获评“工作绩效先进个人”“办案标兵”,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用专业能力为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多元履职护大局 平安建设显担当

除了审判主业,于明杰还牵头负责单位平安建设、命案防范化解、提质增效等多项综合性工作。他立足全局、主动作为,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精准化解矛盾,助力濮阳中院连年获评市委、市政府表彰的 “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平安。因工作成效显著,2022 年他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 “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同年获评濮阳市“2021年度优秀平安志愿者”,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用责任与奉献书写新时代法官的初心使命。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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