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濮阳中院组织召开了反腐倡廉工作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贯彻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张立勇院长致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议的一封信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市法院廉政监察员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左献民主持,赵红光院长与会并讲话。
会上,首先由监察室主任杨建忠传达了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张立勇院长致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议的一封信,并对《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的阐释。
赵红光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张立勇院长是站在全省法官队伍建设的高度上对法院反腐倡廉事业的重要性、长期性进行的解读,反腐倡廉事关人民法院事业的生死存亡,是体现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面,和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作为廉政监察员,更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的同时,加强自身建设,以身作则,辐射周边,认真贯彻上级精神,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发展。
最后,左献民组长对下一阶段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要加强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努力加强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为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廉洁执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