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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濮阳法院 感受公平正义 | 法院庭审变“交通安全课堂”,现场敲响安全警钟

  发布时间:2025-12-01 08:26:24


11月28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走进濮阳法院 感受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罪上诉案,网络报名人员及受邀群众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零距离”的司法审判,接受了一场深刻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

此次公开审理案件源于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2024年7月29日0时49分许,被告人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濮阳县21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五星乡高架桥南侧200米处时,与孙某某骑着两轮自行车同向行驶至此由东向西横过道路发生碰撞,造成孙某某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孙某某经住院抢救,于2025年2月10日不幸离世。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听取上诉人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上诉人的诉讼权利。书记员专心记录,旁听人员认真聆听,法庭秩序井然,充分展示了审判人员扎实的专业素质和过硬的庭审驾驭能力,切实发挥了公开庭审的示范作用。

庭审结束后,法官详细讲解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以及此类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警示在场旁听人员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因一时疏忽触犯法律红线。

下一步,濮阳中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等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既让法律条文“活起来”,又让安全意识“入人心”,为建设平安濮阳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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