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同行,贵在同行。这不仅是理念上的共识,更是行动上的合力。当法官的裁判智慧与律师的专业代理相向而行,往往能打通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法官和律师是知识共同体、职业共同体,让我们持续深化良性互动,在思想上同心、在行动上同步,将法官与律师的专业能力转化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实效,共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近日,一桩困扰当事人多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与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这起案件源于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两次转手。2014年,任某从濮阳市某公司购得房屋后,同年转卖给叶某。2016年,万某又从任某、叶某手中买下该房屋,支付房款后入住至今,却因任某迟迟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产权登记一直无法完成,万某遂诉至法院。
该案的难点在于涉及主体多、交易链条长,前后两次买卖关系衔接存在障碍。如仅径行作出判决,虽能明确权利义务,但在后续实际的产权登记流程中,仍可能因各方配合问题陷入僵局,无法真正解决过户难题,反而可能增加当事人诉累。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而原告委托代理人董振和律师、被告之一委托代理人王殷明律师,在此刻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与“润滑剂”作用。两位律师秉持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理念,在法官的指导下,分别向各自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引导他们理性看待诉求与诉讼风险,缓和对立情绪。同时,法官与律师携手,从“法理、事理、情理”多维度出发,反复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梳理症结,平衡利益,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官主持和两位律师的积极配合下,各方达成一份务实可行的调解协议,扫清了产权过户实操障碍,真正实现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生动展现了法官与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协同力量。法官居中引导,把握方向;律师发挥专业与沟通优势,促进理解。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效率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