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孙晓蕾在途经五一路某社区单元楼下时,挺身而出、果断处置一起火情,及时化解安全隐患,展现了法院工作人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事发当时,孙晓蕾途经该楼栋,发现墙后有黑烟冒出,经查看系孩童玩火引燃杂物,火势已开始蔓延。该起火点距离小区门岗较远,往返取灭火器会延误最佳灭火时机,而外墙多为保温材料,若等待消防救援抵达,火势极有可能扩大并引燃墙体,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紧急情况,她沉着冷静,一边呼叫周围群众拨打119,一边迅速利用自备的大桶矿泉水冲向起火点,对准火源根部进行扑救,争分夺秒控制火势,最终成功将明火彻底扑灭,避免了一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孙晓蕾是我院文印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文件排版印制、会务文件、红头文件制作管理、维护大型印刷设备等工作。常年紧急任务响应率达100%,未发生任何泄密或质量事故,始终以“零差错、高效率、强保密”为准则,为机关文印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孙晓蕾同时也是华龙区恒运国泰应急救援队的志愿者,此次成功扑救初期火情,既得益于她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的应急救援训练,也体现了我院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的担当精神。
长期以来,濮阳中院在狠抓执法办案主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干警思想道德与社会责任培养,鼓励干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孙晓蕾同志的善举正是我院队伍建设成果的生动体现,赢得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我院将继续弘扬这种见义勇为、服务社会的正能量,引导全体干警立足本职、奉献社会,为建设平安濮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