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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都法韵】多方联动调纠纷 乡邻握手再言和

  发布时间:2026-01-30 08:34:47


邻里因雨生怨

本案原、被告系同村村民,且二人宅基地南北相邻,自2019年被告房屋建成起,原告称被告的房屋建设不合理,夏季雨水飞溅反射至原告墙体,引起其房屋返潮、发霉,造成原告房屋及财产损失。原被告双方因房屋问题矛盾频发,前后经村委会、乡政府多次介入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两家人之间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矛盾反而随着时间愈发加深。原告还曾因上述问题上访,双方矛盾激化无法调和。

细致勘验定责

古城人民法庭王晓玉法官在受理该案件后,感觉该案件虽然看起来矛盾较深,但是原被告双方为多年邻里,还是存在矛盾化解的基础。遂多次深入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对原被告的邻居及村委会负责人进行详细地询问,对原被告双方矛盾纠纷的原因及调解过程做了细致地了解。又多次到案涉房屋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因被告常年外出务工,王晓玉法官联系其亲属将房屋大门打开,在乡政府、村委会及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且现场测试,实验结果系流水自原告屋檐流下,飞溅到被告所属南墙后,会反到原告北墙,原告北墙有发潮现象。随后,王法官通过对市场和房屋施工维修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对案涉房屋的维修方式及维修费用有了大致了解。本案的发生因双方均未在建设房屋时预留排水设施,经现场勘验被告房屋与原告房屋距离较近,降雨时雨水溅起打在原告案涉房屋北墙,对原告涉案房屋的受损存在不利影响,具有一定因果关系,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房屋承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责任或支付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费用。

情理相融解纷

邻里之间友好和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双方应保持冷静与尊重,通过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避免情绪化争执。因案件鉴定费用过高,为避免增加双方当事人诉累,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王晓玉法官结合村委会与原、被告意见,对原告房屋采取合理救济措施为搭建排水槽,案涉费用酌定为1500元。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搭建排水设施等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费用1500元。最终在乡政府、司法所、村委会联动联调,本院的细致调查和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对本案判决结果均表示满意,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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