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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同行】今日惊蛰,普法护耕正当时

  发布时间:2026-03-06 09:51:33


编者按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明法同行》专栏,致力于从您身边的大事小情入手,持续聚焦民生常见法律疑问,系统梳理相关法规、结合具体情形解析法律适用,为您提供清晰、实用的法律指引。

“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

惊蛰来了

大地回春,蛰虫初醒

万事万物

都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当法治春风拂过希望的田野

我们聚焦田间地头

用法律温度护航春耕生产

让法治种子与秧苗共生长


春耕第一关,农资是关键。每年此时,总有一些不法分子进村兜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他们打着“科技下乡”“厂家直销”的旗号,通过赠送礼品、免费吃饭、虚假宣传甚至冒充专家讲课的方式,诱骗农民朋友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法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着规模化种植的推进,土地流转在春耕时节十分常见。无论是想多种点地的种植大户,还是想把地租出去外出打工的乡亲,如果只有口头约定,或者合同条款模糊不清,一旦遇到租金上涨、粮价波动等情况,极易引发纠纷,甚至耽误农时。

法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春耕犁地,最容易因为田埂移动、地界不清引发邻里矛盾。有的农户为了多种一点作物,侵占共用通道,或者移动界桩,导致邻居农机无法通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

法律提示

法律保护合法的土地经营权,同时也规定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惊蛰过后,万物复苏,这本该是规划一年耕种的关键时刻,但是一些农民朋友会想在耕地上建房、取土……土地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最重要的资源,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耕一粒种,秋收万担粮。

这个春天

让法律化作春阳

守护每一粒破土的希望

愿您在这个惊蛰,种下希望,收获平安!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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