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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化解显担当 府院联动优环境——濮阳中院成功化解涉央企执行纠纷

  发布时间:2026-03-26 08:22:41


“感谢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真没想到案件这么快就解决了,为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点赞。”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领导邓某某感激地说。

近日,濮阳中院执行局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通过执前督促成功促成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所执行纠纷实质性解决。

快速响应,启动执前化解机制

2026年3月5日,中建三局公司因开发区某所未履行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向濮阳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涉及执行标的110余万元,该案被移交执行局启动执前化解程序。执行局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申请执行人中建三局公司已在仲裁阶段作出较大让步,但被申请人开发区某所仍未积极履行义务,双方矛盾较为突出。

府院联动,破解执行难题

在了解到被申请人提出“自身不具备还款能力,需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的情况后,李敏局长立即向高洪光副院长汇报。高洪光副院长高度重视,亲自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沟通协调,着重强调案件处理不当可能对濮阳整体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在中院领导的统筹协调下,开发区管委会主动担当作为,与中院执行局建立专项对接机制,通过多次研究分析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将该案纳入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协调事项。

实质化解,企业致谢送锦旗

经过执行局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协同推进,被申请人在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下,将110余万元执行款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3月25日,申请执行人领导邓某某等专程到濮阳中院,向濮阳中院和执行局赠送锦旗和感谢信,认为濮阳中院通过执前督促和府院联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充分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护航进行时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濮阳中院深化“执前化解+府院联动”工作模式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濮阳中院始终将涉企案件办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通过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执前和解机制、强化与政府部门协同联动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以司法之力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责任编辑: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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