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两级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早上6:30准时集合。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集合地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口(开德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向东30米路北)。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方收取(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现金350元,除体检费用外,建议额外准备适量现金以备支付现场复检项目费用)。
四、体检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熟悉“体检注意事项”。因考生未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于体检当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点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和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证件不齐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分组点名时应将携带的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时领回。否则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聘用。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0:00后禁食,22:00后禁水(需禁食8-12小时)。
5.穿宽松、方便穿脱的衣物,避免连衣裙、连裤袜及含金属亮片的服饰。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需戴框架眼镜以便测矫正视力。
6.女性需主动告知孕期、生理期或哺乳期。
7.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能够当场复检的,于当场复检;不能当场复检的,自接到体检异常结果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所有项目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
0393—6657323
0393—6657322
附件: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分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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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