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挖掘人民陪审员优势,使其在调解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截止8月底,该院调解结案率大幅度上升,上诉和改判率明显下降,调解撤诉率达到80%。
台前县人民法院在构建大调解格局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民间风俗熟悉了解这一优势,促进纠纷化解。在办理抚养、赡养、离婚等家庭类纠纷案件中,人民陪审员根据民俗和实际状况以及出现的矛盾纠结认真仔细的用心调解,从情、理的角度以及道德规范方面作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法官则从法的角度指出当事人的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合力对当事人进行阐情、析理、明法,以法、理、情构筑调解的基础,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通过邀请相关领域、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提出专业性的意见,从而使当事人了解相关的知识,自觉接受调解。
通过人民陪审员各自的优势经验参与调解以来,我院成功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